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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七大举措促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王宠
2020-08-14 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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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印发

  七大举措促环境空气质量 持续改善

  8月11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石家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明确了石家庄市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措施》明确,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8%,达到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34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4.0%,重污染天数不高于31天;2020年9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力争实现河北省全省排名“后二十”清零。

  为此,石家庄市举全市之力,在8—12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攻坚行动,强力推进结构调整、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整治、VOCs治理、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等七大重点攻坚任务。

  坚决推进结构调整

  主城区清洁供暖率达100%

  强力推进产能压减,年底前,完成煤电行业去产能任务15.3万千瓦,相应生产设备确保9月底前停止排污;强力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关停,年底前完成相关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加强清洁能源供暖,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3.36万户、气代煤8.43万户,共11.79万户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偏远山区继续做好洁净型煤、兰炭、优质无烟煤保供和推广工作,确保散煤清洁替代全覆盖,实现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清洁过冬,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

  强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

  取缔三环内经营性露天砂场

  开展工地扬尘全面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扬尘污染源防控,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公路施工、河道施工、市政绿化施工及主城区三环以内、城乡接合部裸露地面等扬尘排放源开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集中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加大城区道路水洗机扫力度,做到路面不起尘,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市管高速、全市出入口和县(市、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对城乡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硬化、覆盖等抑尘措施。

  加强矿山和砂场扬尘治理,12月底前,完成279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修复绿化任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取得采砂生产经营许可的砂场要严格落实采砂场生产、运输过程喷淋等抑尘措施,取缔三环内经营性露天砂场。

  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遥感监测、秸秆禁烧红外视频设备和报警系统作用,完善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坚决防止露天焚烧行为发生。

  合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整治

  重型柴油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

  强化对主城区车辆监管与蓝牌货车管控,强化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现违规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将其所属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和车辆名单。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在西三环划定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强重点路段通行管理,早晚高峰在重点路段安排专门警力疏导交通。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引导车辆通行绕行路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再降20%

  加强对重点钢铁企业的指导帮扶,鼓励引导企业通过提升环保治理能力、合理调整生产计划、设备检修等方式,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压至最低,确保企业在7月份排放量的基础上再降低20%;强化对水泥、陶瓷、平板玻璃行业污染管控,鼓励和引导企业合理调配生产计划,提高规范管理水平,确保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在7月份排放量基础上再降低20%。

  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含自备电厂)环境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控燃煤总量;加密煤质检测频次,确保企业用煤煤质符合标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加强电力企业用车监管,凡是公路运输的企业,所使用重型柴油货车必须达到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并于每月20日前向市大气办报备下个月的用车计划。

  强化VOCs治理

  365家餐饮企业全部油烟在线监管

  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车喷漆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工序实施季节性错时生产调控;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开展夜间加油优惠活动,引导市民选择夜间加油。

  10月底前,市内四区365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油烟在线监管,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加强夜间露天烧烤高发期重点路段巡查工作,消除露天占道烧烤污染,禁止餐饮店未经处理油烟直排。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使用、未定期清洗的餐饮企业和经营商户,责令限期改正。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排查整治

  严格实施考核问责

  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根据污染来源和污染物特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帮扶,严格实施考核问责,对因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排名长期落后、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对47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

  积极开展绩效评级工作,围绕47个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在满足应急减排比例需求的同时,“一企一策”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或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在坚持日会商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分析研判、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当未来较长时间段内,有可能连续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将频繁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可提前指导辖区内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采取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等方式,确保在预警期间能够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记者 王宠)

关键词:空气质量,举措,石家庄责任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