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石家庄频道欢迎您
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石家庄频道>>交通

二人都是醉驾撞车自己受伤 犯危险驾驶罪均被判拘役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南开宇 2015-12-16 10:17:4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2月14日,记者从井陉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连续审理了两起无证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案,法院对两起案件中的当事人宋某、李某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两个月,并处罚金各三千元。

  今年1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宋某无证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沿307国道行至315km+100m路段掉头时,与相对方向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被告人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抽血鉴定,宋某在驾车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2.12mg/100ml,属醉酒驾驶。在此事故中,宋某无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侵占对方行车路线,负全部责任。

  今年8月20日15时30分许,郝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岐银线由南向北行至349km+500m路段时,与建设北路由东向西左转弯驶入岐银线的被告人李某骑的无牌照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损坏、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抽取李某血液鉴定,李某在驾车时血液中乙醇的含量为250.38g/100ml,属醉酒驾驶。在此事故中,李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未戴安全头盔,负同等责任。案发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赔偿协议,郝某赔偿李某一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李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二人均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对此,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宋某和李某无牌无证且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不仅自己受了伤,车辆受损,而且还得承担刑事责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事实再次证明,醉酒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人民财产安全危害极大。自危险驾驶入罪以来,酒驾已引起社会高度关注,驾驶员要以此为戒,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酒驾。(记者 南开宇 通讯员 李忠勇 王云花)

关键词:醉驾,危险驾驶罪,拘役

责任编辑:刘俐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