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车让人”您做到了吗?
2014年6月,我市交管部门开始在市区各路口斑马线前施划“车让人”标志,以此强调行人在斑马线上的优先通行权,同时助推机动车驾驶人文明意识的提升。这一举措至今已近两年,“车让人”的提示标志,是否能转化为司机的自觉行动?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4月26日早7时30分正值早高峰,记者在水源街小学门前看到,大批的家长正带着孩子通行校门口的斑马线。此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也很少有机动车主动避让走在斑马线上学的学生。校门前一名女协管员见到有迟迟没法过马路的家长和孩子,就把他们叫到身边,让几名家长和孩子们凑成一组,眼见车流有缝隙了,就喊一声:“快过!”同时挥舞小旗示意车辆避让,凑成一组的孩子们才能在斑马线上匆忙地穿过马路。 “每天早高峰我都要从这儿过马路,这条斑马线上的‘车让人’标志很少有司机遵守。”学生家长刘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斑马线前刚施划“车让人”标志的时候,还比较醒目,媒体宣传也较多,那时还经常有司机礼让行人。现在时间长了,反而一些司机对这一标志熟视无睹了。尤其是早高峰时段,可能大家都比较急,他感觉能够主动礼让行人的车辆不超过三成。 在体育大街与跃进路丁字路口南侧的斑马线上,每当绿灯亮起时,通行斑马线的行人、非机动车就与跃进路上往南拐驶入体育大街的机车车流形成交叉。昨日10时许记者看到,这里有的车辆能够主动减速,让行人先行通过,但也有车辆摁着喇叭跟行人抢行。粗略统计,这里能够主动礼让行人的车辆比例约在一半左右。 随后,记者又在谈北路、谈南路、广安大街、翟营大街等路段进行了探访。探访发现,在行人较多的翟营大街路口,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的情况也较多;而在行人少、车速快的广安大街等路段,斑马线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的情况较少,“车让人”的标志基本被无视。 市交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公安部123号令明确规定,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该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交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对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司机:“车让人”的标志看在眼里,也要记在心中,转化为自觉的行动,让我们城市的交通文明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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