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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域外就医花3万以上需审核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2013-11-24 10: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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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规范域外就医管理及大额医疗费用审核流程,防止不法分子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石市决定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域外就医医疗费用审核,尤其是在未实行“出院即报”的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电话、传真、信函及实地查询等方式,核实住院信息,对费用较高、住院时间较长的参合患者采取入户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核查住院信息,严防虚假病历、虚假票据和冒名顶替等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发生。

  石市卫生局要求,规范域外住院病人转诊各县(市)卫生局要规范域外转诊流程,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参合农民到“出院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要利用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参合农民住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要加大审核力度,在审核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的报销情况时,在主要分析病人医药费用的基础上,还要审核医疗机构是否坚持因病施治,是否做到了“四个合理”,确保补偿正确、资金安全。同时,应严格域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有关材料的审核,各经办机构要加大对非“出院即报”补偿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力度,认真审核域外转诊审批表、诊断证明、出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等。同时,要核实票据水印、荧光丝等是否有仿伪标识,鉴别材料的真伪,确保病人提交材料的真实。

  2014年1月1日起,对域外就诊补偿费用进行双人审核、双人签字,对补偿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补偿票据要由合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补偿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补偿票据要由卫生局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要对病人报销情况在当地村卫生室、村委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新农合经办人员违规、违法,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首席记者 王凤伟)

 

关键词:卫生,新农合

责任编辑:郑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