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拟定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
公 示
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石财社〔2012〕16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培训管理工作,为提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的创业能力、就业技能,提高培训质量,顺利完成市局下达我区的培训任务(技能培训700人,创业培训500人),现拟定三所培训机构为我辖区的四类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有效期为两轮培训周期,期满后重新确定定点资格,名单如下:
1、石家庄市长安区就业培训中心
2、长安区建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石家庄市饮食职业培训学校
公示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
敬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拨打电话:85996102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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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培训,定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