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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检察院办理未年人案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李月晨 2014-07-17 15: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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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 为了使涉罪未成年人及受到暴力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消除心理阴影、顺利回归社会,新乐检察院在办案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将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相结合,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面对挫折,重启美好生活的新航程。

  肯少年犯罪往往源于某些不健康的心理因素,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陈莉娜认识到专业心理辅导的必要性、迫切性,通过自学取得了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和心理问题,在提审、开庭、羁押期间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专业干预治疗、心理疏导及行为矫正,引导其懂得换位思考、培养规范,彻底改正不良品性,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办案中,通过将心理咨询、心理矫治与案前社会调查、案中帮扶教育、案后跟踪考察相结合,极大地提高了教育效果和办案质量。同时还坚持对被伤害的未成年人及家属做好心理创伤治疗,涉及自我认知、调控情绪等方面内容。截止目前,该院共计对13名少年进行了20余次“心理治疗”,其中包含2名被猥亵的未成年被害人。

  通过对未成年人实施心理干预,引导、帮助他们重新走上人生正轨,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李月晨)

关键词:新乐,检察院,未年人案件,心理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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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