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财政对河北省转移支付2185亿元
长城网7月22日讯(记者 张欣 实习生 李竞一)7月22日,记者从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3年中央对河北省转移支付共计2185亿元,其中对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2117.8亿元,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64.2亿元。 报告中显示,2013年中央对河北省公共财政预算转移支付中,返还性收入271.7亿元,其中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90.7亿元,其中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专项化一般性转移支付、结算及其他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55.4亿元。 此外,去年,中央对河北省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中,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以及彩票公益金支出,共计64.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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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