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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形象标识征集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4-10-14 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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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塑造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形象,提升整体品位,促进市场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简介

  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我省《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监察模式创新,着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阳光交易平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参与各方利益。

  2014年1月,省委、省政府研究通过我省组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的改革意见和方案,决定成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机构,行使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重大事项的领导、决策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省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平台,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程序的具体操作和实施。2014年6月,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全省各地、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征集内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三、设计要求

  (一)体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特征,突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

  (二)体现河北省悠久历史与文化底蕴,及鲜明的时代特点。

  (三)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大方,庄重美观,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

  (四)要具有广泛适用性,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单位标牌、信函标记等各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

  四、征集范围及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省内外公开进行,凡是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专业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征稿日期: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1月15日。

  五、征集声明

  (一)投稿人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且为第一次发布,并保证非改编、编撰等演绎作品。

  (二)投稿人保证投稿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任何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由投稿者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投稿人确认投稿作品是受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委托而创作的,一旦入选(包括入围作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投稿人保证投稿作品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如与现有商品的注册商标近似或雷同,设计者须重新进行设计。

  (五)投稿作品一经采用,未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同意,包括设计者在内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

  (六)参加此次投稿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声明,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评选办法

  (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则组织具有相应专业水平及工作经验的5名专家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2名代表组成评选小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由专家小组推荐入围作品展示送审,送审作品送经有关决策机构审定后,确定具体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形象标识(logo)。

  (二)本次征集设计形象标识(logo)活动,设置入围作品奖五个,每个作品奖金人民币3000元;入选作品奖一个,作品奖金人民币5000元,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七、投稿事宜

  (一)设计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标识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标识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上,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附创意说明。在提交书面作品的同时须提交作品电子版至联系电子邮箱,文件格式为jpg(附原始设计文件)。

  (二)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

  (三)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方式:发至电子邮箱sggzycbz@126.com。

  2、当面交付方式: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寄投稿方式:

  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98号307室;邮政编码:050051。

  (四)联系人:

  张永利、冯远心

  联系电话:0311—87807887,87802591

  八、其他说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投稿人请自留底稿。本次征集的入围作品和入选作品及作者公示后,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其作者可自行处置。

  (二)此次活动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负责,并拥有对本次标识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关键词:标识,征集,公告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