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市供热工程 月底前必须全部完工
本报讯(记者 冯月静)日前,全省供热保障及供热计量改革调度会召开,指出各级部门要打好供热保障攻坚战,全省要做到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并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按照法定供暖日准时供热。 会议指出,城市供热是一项政府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打好供热保障攻坚战。各市要抓好项目进度,北部城市张家口、唐山、承德、秦皇岛要在10月中旬全部完工,其他城市必须保证在10月底前全部完工。全省要做到采暖期前15天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具备运行条件。 同时,各市将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按照法定供暖日准时供热;供热主管部门要在采暖期间深入企业和居民小区进行调查研究,从政策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群众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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