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预警应急响应 三环内机动车限行尾号5和0
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区域橙色(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4]119号)要求,预计11月23日至26日石市可能出现连续3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11月23日0时由重污染天IV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升级为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规定,实施II级应急响应措施。 II级预警应急响应期间三环(不含)以内道路每日6时至24时限行两个号。自第一天(23日)开始,限行尾号按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的顺序逐日延续,以此类推。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按照规定驾驶机动车出行,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停止开放景观灯光;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
关键词:污染,天气,限行,预警 |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