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我要发帖 | 我要投稿 | 邮箱登录    投稿邮箱:sjzjzz2014@163.com

新闻热线:0311-67561216 13933884099

城市导航: 石家庄 保定 唐山 承德 秦皇岛 邯郸 邢台 衡水 廊坊 沧州 张家口 辛集 定州
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石家庄频道>>法治

公物拍卖须指定企业公开竞价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秋凌 2014-11-25 08:29:4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本报讯(记者 秋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做好公物处理公开拍卖,防止暗箱操作,提高公物处理的透明度,杜绝公物处理中私自作价、公物私分等现象,河北省商务厅制定了指定公物拍卖企业办法,从本月起实施。据了解,本办法所称公物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凡是列入拍卖范围内的公物,都应委托被指定公物拍卖企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拍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拍卖或内部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关键词:公物,指定企业,依法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