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管道施工成本核算须所有业主同意
□社区记者 杜慧 卞静 本报11月28日以《壁挂炉改集中供暖收多少钱?》为题,报道了长安区锦融尚御小区一期业主对小区采取壁挂炉取暖方式不满意,要求与二期一起纳入集中供暖(详见本报当日A17版报道)。此事见报后,立即引起小区一期业主关注,不少业主纷纷来电反映此事。 于女士是小区一期的业主,据她介绍,2010年,他们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购房协议,协议中对供暖方式并未做详细约定,“不过,当时买房时开发商说二环以外没有热源,用壁挂炉取暖只起到过渡作用,最终还是市政供暖,市政供暖不就是集中供暖吗?”她说,到了去年5月交房时,不少业主发现供暖方式是壁挂炉时,都不愿意收房。“当时,开发商承诺说有热源就给我们改,可现在却提出苛刻条件。” 与此同时,一期业主梁女士也持相同说法,小区二期建成后纳入集中供暖,一期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纳入集中供暖,“可开发商不仅要百分之百的业主同意,还要每户缴纳95元/平方米的改造费。物价部门不是说接口费是40元/平方米,咋开发商却另要价?” 昨日下午,该小区地产负责人黄先生给记者答复说,小区一期售房时,他们并未给业主承诺是集中供暖,因为2010年时小区附近并未有热源,一期所有业主家安装的都是壁挂炉。现在小区附近刚有热源,对方也是第一年供热,当他们得知一期业主也想纳入集中供暖时,曾向物价部门咨询过,得到的答复是接口费为40元/平方米,而剩余55元/平方米是地产方面经过成本核算,收取的从小区换热站到楼口铺管的施工费用。 他说,由于施工涉及所有业主,成本核算需要业主同意方可施工,否则施工会有难度。 |
关键词:业主,供暖,矛盾 |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