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清理已有税收等优惠政策
据新华社电记者9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最新发布通知,将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并明确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各地区严禁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肯定了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等出台的税收、非税等收入和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对投资增长和产业集聚的促进作用,但也指出一些优惠政策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甚至可能违反我国对外承诺,引发国际贸易摩擦。 通知明确,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旨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反对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影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壁垒,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全面排查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各地专项清理情况应于2015年3月底前报送财政部,由财政部汇总报国务院。 |
关键词:税收,优惠政策,清理 |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