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94.18%
本报讯(记者 崔虹)昨天,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基本办理完毕,94.18%的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去年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省人大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共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36件。其中,会议期间提交614件(含列席省人代会全国代表提交的3件)、闭会期间提交22件。经审理,交省政府系统承办553件、省法院承办11件、省检察院承办4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18件、省直党群部门承办50件。截至11月底,各承办单位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07件,占64%;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79件,占28.1%;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未解决,向代表作出说明解释的有50件,占7.9%。从代表的反馈意见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599件,占94.18%;基本满意的33件,占5.19%;表示不满意或进一步提出办理意见的4件,占0.63%。对代表明确反馈不满意或提出进一步办理意见的4件建议,有关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后再次答复了代表,表示满意的3件,不满意的1件。 |
关键词:省人大,满意率,建议 |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