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出台小学生托管服务意见 下午放学后学校免费再管2小时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有效解决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石市决定从2015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等4区的20所小学开展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不允许组织有偿补课活动。“石市小学校严格遵守规定,一般下午放学时间都在3时30分至4时30分。但这个时间内,很多家长还在上班。因此,过早放学造成了一些家庭接孩子放学难。”该负责人表示,家长对这个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也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解决家长反映的这一问题,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充分论证和借鉴北京、广州等地小学生托管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于2015年寒假过后的新学期开始,在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等4个老城区中进行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试点工作,每区选取5所小学先行试点,再逐年有计划地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区域内小学全覆盖,并向学前教育延伸。 根据意见规定,免费托管服务对象为:放学后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单亲等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小学生。实施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正常放学后延长2小时,在学校开设托管班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确定。需要托管的家庭,本着自愿的原则,向试点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托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符合托管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进行公示。经公示确需托管的学生,由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各试点学校要根据托管实际,探索建立学生校内托管工作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好托管安全预案,健全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托管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托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托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同时,意见也明确规定,托管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教师费用,主要以各区投入为主,市级列出一定预算资金适当奖补,视各区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托管工作以保障学生安全、解决困难家庭需要为主。学校要制定托管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托管服务活动,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各试点学校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托管,但不得将托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将托管活动委托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意见也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托管服务的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服务之名乱收费。对托管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办班或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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