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次对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资料图 长城网1月18日讯(记者 吕晓红)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产考核方案》,要求对各级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河北省首次对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方案》要求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定性与定量考核、考核本级与抽查下级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将纳入省委对各市考核评价体系之中。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4年度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各项工作逐一细化,划定打分项,明确打分标准。对党委层面的考核打分项包括:各级制定出台“党政同责”文件、明确党委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安委会提交履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报告情况,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在年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情况,各级党委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 |
关键词:河北,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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