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之后再骗回抵押借款一车许两家袁某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赵元君)先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买车,之后又将车转卖给别人,最后又骗回来拿去做抵押。鹿泉男子袁某就是以这样的方法诈骗了巨款,事后他虽然藏匿了一年多,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网。 2013年7月11日,鹿泉区居民李某来到当地公安局报警称,当年4月11日,他以30万元的价格从一家货运公司的员工袁某手中购买了一辆揽胜极光路虎越野车,并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可就在双方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袁某又以朋友结婚用车为由将车借走,并从此一去不返。 接警后,鹿泉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经查证,车辆最初是袁某以分期付款抵押的方式,从石家庄一家单位购买的,目前还有34万多元的本息未还。袁某在购得车辆后,很快就又将车辆卖给了李某,就在双方将要办理过户手续时,袁某又谎称朋友结婚用车将车辆从李某处骗出。最后,袁某又将车抵押给了吴某,在获得了28万5千元的借款后逃匿。为了尽快抓住嫌疑人,鹿泉警方将袁某列为网上通缉。 2015年1月,警方得到线索,销声匿迹达一年半的袁某出现在了石家庄,根据线索,民警立即出击,于1月19日将嫌疑人袁某抓获。经审讯,袁某对自己利用合同诈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袁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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