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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党员干部春节期间要严守“十四个严禁”

来源: 燕赵都市网 作者: 2015-02-22 0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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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石家庄市纪委下发《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就春节期间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出“十四个严禁”要求。《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特别是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搞宴请、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用公款支付私家车费用;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严禁搞团团伙伙、迎来送往,跑官要官。《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不碰红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十四个严禁”要求的,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键词:石家庄,党员,春节

责任编辑:段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