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因素推升2月份CPI同比涨幅至1.4%
据新华社电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数据,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4%,环比上涨1.2%,涨幅分别比上月扩大0.6和0.9个百分点。 1至2月平均,全国CPI同比上涨1.1%。据测算,在2月份1.4%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为零,全部为新涨价因素。 其中,当月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4%,影响CPI上涨约0.81个百分点。其中,蛋价、鲜菜、鲜果、粮食、肉禽及其制品价格分别上涨11.4%、4.3%、4.1%、2.9%和1.4%,分别影响CPI上涨约0.09、0.16、0.1、0.08和0.1个百分点。2月份猪肉价格同比下降1.5%,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 2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2.9%、1.9%、1.8%、1.5%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7%和0.6%。 10日发布的数据还显示,2月份我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4.8%,降幅较上月加深0.5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7%,环比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2月份PPI同比-4.8%的降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约为-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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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