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石市全面禁止双响烟花
本报讯(记者 郝子朔 通讯员 牛红秩 许海军)3月19日,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在矿区组织召开了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延伸服务推进会,确保《关于实施烟花爆竹销售延伸服务进一步加强燃放安全监管的通知》中提出的新措施取得实效。 《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在全市范围内采取“非春节期间,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区域,对部分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实行销售延伸服务和凭身份证件实名在属地购买”的措施。这一举措总结起来就是“两凭”、“一禁”、“一延伸”。 “两凭”:春节期间凭身份证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合法零售点进行购买;非春节期间在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区域内凭村(居)委会证明信(注明用途)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合法零售点进行购买。 “一禁”:从2015年4月1日起,石市将全面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双响产品(含高空礼炮同类的产品)。 “一延伸”:在非春节期间,石市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区域,对部分允许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实行销售延伸服务。 即客户凭村(居)委会证明信和本人身份证件订购烟花爆竹,零售点派专人到客户家考察路线、燃放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在双方协商制定燃放方案后,零售点派专门燃放人员按时将产品运输到燃放地点,客户验货后,由零售点派出的专门燃放人员实施燃放。严禁将烟花爆竹交给客户燃放或保管,燃放完毕后,专门燃放人员需检查燃放现场,对未燃放的产品要及时收回,并办理退货手续,以结束本次延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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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段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