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拳惩戒多家著名景区 乱收费现象或收敛?
4月2日,国家旅游局通报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阶段成果,各地共有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11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五台山、夫子庙、杭州千岛湖、哈尔滨太阳岛公园等9家5A级景区被警告处分,网友对此纷纷点赞、拍手叫好。 清明小长假在即,公众出游消费热情即将被点燃,景区动态则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此前一些旅游景区门票价格酝酿上涨,部分地区的景点上涨密集引发热议。与此同时,景区服务和景区管理也是公众最为关心的方面。大家出门旅游,就是花钱图个轻松,买个愉快,然而我国旅游市场存在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令消费者苦不堪言。国家旅游局此次通报,可谓大快人心,为所有在出游过程中受过委屈、遭遇过陷阱的游客出了口气。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家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出了不少强有力的措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旅游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面对国家的重拳整治,各地景区乱收费现象或许能有所收敛。 第一部旅游法出台立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01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旅游法。旅游法对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均从立法的层面进行了规范,对有效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旅游法》实施以来,对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确实起到了实际有效的作用,比如说强制购物、低价竞争、零付团费等明显减少。此外,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该包括旅游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报团消费。《旅游法》一方面对旅行社做了很多法律制约,促进旅行社关注旅游质量、产品创新,另一方面,《旅游法》也让双方纠纷有更规范的解决途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表示,旅游业存在的问题是综合领域的问题,想靠一部法律完全解决旅游业的各类问题,显然过于理想化。解决旅游市场的顽疾,还需要行政和法律手段的有效配合、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等,《旅游法》长期积极的影响仍需要时间来显现。 |
关键词:景区,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