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职业病危害严重产业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近日,《2015年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出台,以期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根据《工作要点》规定,以后部分项目审查、审批流程将进一步缩减。其中,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由经办人员直接进行形式审查,并按规定备案;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取消预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涉及新行业、新产品工艺、新机构的除外);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 与此同时,对形式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的项目,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其他项目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2周。 在探索购买服务方面,一方面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特别是法定的检测评价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企业自身难以开展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有效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学性、有效性和专业性。另一方面,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推进各项行政工作开展。 按规定完成水泥、石材加工与选矿等行业的治理工作。到2015年年底,验收率要达到100%。 同时,加强县(市)区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参照曲阳石材加工行业和无极、辛集制革行业专项治理的做法,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县域经济或支柱产业,尤其是“数量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的行业,采取强化培训教育、加强健康检查、加强现场管理、改进工艺设备、加快产业升级和推动园区建设等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深化粉尘危害治理,把职业卫生粉尘治理与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相结合,并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对危害因素超标或未按规定检测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粉尘危害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到2015年年底,存在高危粉尘和涉爆粉尘的企业要做到“四个100%”:即登统建档率、检测评价率、隐患排查整改率和建立粉尘治理长效机制分别要达到100%。(记者吴温) |
关键词:综合治理,职业病,病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