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人捐献器官35名患者生命得挽救
河北省红十字会昨天发布信息,全省人体器官捐献机制目前已建立健全,全省器官捐献人数累计达到14例,已挽救了35名患者的生命。 2013年6月,经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中心批准后,我省及时调整充实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成员,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迅速展开工作,成立了全省统一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制定了《河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红十字系统人体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操作规程》,健全了专职协调员和信息员队伍,从而保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目前,全省已实现成功捐献14例,取得大器官35个,挽救了35名患者的生命。 另据了解,我省遗体捐献工作启动较早,先后在河北医科大学建立了河北省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中心,在设区市建立起遗体捐献工作站。迄今为止,全省接受遗体捐献240余例。(首席记者王凤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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