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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禁收档案保管费

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 赵晓华 2015-04-10 08: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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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据悉,我省人社部门将集中劳动保障监察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量,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依法查处取缔。全省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禁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和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各种费用。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对严重违法违规经常劳务派遣业务、非法“黑中介”、“黑劳工”实施快速打击。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依法查处取缔,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工作,严禁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和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各种费用;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求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财物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行为,对侵害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以及超范围、超比例、超时限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责令改正。而工商部门则严把人力资源服务入口,对各类职业中介企业执照进行清理检查,对无证无照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

  各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一般性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无证从事职业介绍的坚决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记者赵晓华)

关键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保管费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