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老师有偿补课年终考核一律不合格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 《规定》明确指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重点针对暑假、寒假期间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清理活动,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监督不力的学校领导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于教师违反《规定》的,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违反《规定》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违反《规定》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记者 郭鹏) |
关键词:教师,有偿补课,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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