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93家银行为大额存单发行主体
新华社电继首批9家银行获准发行大额存单后,又有93家银行获得发行资格。7月3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通知,将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扩大到基础成员中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和具有同业存单发行经验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至此,获准机构数量已增至102家。 通知称,此次扩容是为进一步推动大额存单市场发展,逐步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据介绍,大额存单是指银行发行的可在市场转让流通的一定期限的存款凭证。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宣布金融机构可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大额存单产品,并规定个人认购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则不低于1000万元。6月15日,包括中、农、工、建、交在内的9家银行同步发行首批大额存单。 记者注意到,与首批名单的“高大上”不同的是,此次加入的新成员不仅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10家全国性银行,也包括包商银行、长安银行等43家地方城商行、37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及3家外资银行。 |
关键词:银行,存单,主体 |
责任编辑:郭晶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