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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捐献1元钱 积少成多帮扶救困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赵晓华 2015-08-18 09: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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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8月18日为石家庄市“全民慈善捐赠日”。今年8月18日市民政局、省会文明办、市慈善总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8·18帮一帮”全民公益慈善捐赠活动。

  现金捐赠为主每人每月捐1元

  “8·18帮一帮”全民公益慈善捐赠活动,捐赠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石部队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国有(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他热心公益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8·18帮一帮”全民公益慈善捐赠活动以现金捐赠为主,“一元捐赠”为基础,每人每月捐赠1元,年捐12元,一次性捐赠或每季(月)捐赠均可,多捐不限。捐赠时间分为集中性捐赠和日常性捐赠两个环节。集中性捐赠为8月18日至9月18日,9月20日前将捐赠善款全部上缴市慈善总会。集中性捐赠时间结束后转为日常性捐赠,县(市)区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于每月25日前,将所接收善款情况汇总上报市慈善总会。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石部队和国有(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单位集中收缴为主;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市民群众可就近到社区(居委会)或慈善爱心超市、经常性社会捐助站进行捐赠;县(市)在城区办事处和乡镇设立捐赠站(点),集中接收群众捐赠。

  石市慈善总会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及慈善机构负责统一接收捐赠善款,也可直接将捐赠善款汇至市慈善总会账户或通过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捐赠。

  捐赠者可优先得到慈善基金救助

  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接收的捐赠善款统一在石家庄市慈善总会设立冠名慈善基金,按照市级20%,县(市)区30%,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50%的分配比例使用。20%由市慈善总会会同省会文明办依据全市情况科学安排、适时选项、统筹使用;30%由县(市)区用于辖区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困难家庭生活补助与医疗救助及其他公益慈善项目;50%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用于社区公益慈善事业,改善社区生活环境,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社区微创投、社区微保险等社会公益慈善服务项目。

  社会民间慈善组织所募集善款总额的80%,由社会民间慈善组织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享有基金的使用权;20%由市慈善总会和社会民间慈善组织共同实施公益慈善救助活动。

  市慈善总会网站随时进行公布,让捐赠者知情、知晓公益慈善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市民政局等三部门按照“捐赠1元善款积1分”的原则,将慈善爱心捐赠累计积分作为评选基础依据,同时将日常性公益慈善行为和城市文明行为作为评选表彰的参考条件,举办“省会慈善人物榜”、“石家庄首善”、“社区慈善之星”、“石家庄公益慈善捐赠工作组织奖”等评选表彰活动。

  凡是参与石市“8·18帮一帮”全民公益慈善捐赠活动的捐赠者或爱心人士,如发生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通过申请优先得到慈善基金救助。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联系人:徐荣、韩静、吴文娟;电话:85880120、86068861。

  网址:www.sjzcf.org.cn;邮箱:sjzcszh@163.com;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岭路38号。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捐赠账户:收款单位: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金谈固支行;账号:131080230018170218102。

  石家庄市慈善总会微信公众号:sjzscszh。(记者 赵晓华)

关键词:慈善,捐赠日,8·18

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