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一教师强奸猥亵学生获刑13年
保定市望都县男子黄某,在学校任科学教师期间,多次强奸猥亵不满14周岁女学生。近日,黄某被望都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1982年出生,专科文化。其在望都县张庄学校任科学教师期间,明知在校女学生于某不满14周岁,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25日,多次在学校科学实验室内对其实施猥亵和强奸行为。黄某因涉嫌犯强奸罪于今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0日被执行逮捕。 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为满足性欲,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决定以犯强奸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九年七个月;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 (记者 汪洋 张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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