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挺受欢迎
记者昨日从石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在2015-2016学年安排了2102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开展交流轮岗工作,截至目前共安排交流轮岗校长、教师2334人,超额完成分配任务。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主要在县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实行,市区以联合体、集团内交流轮岗为主,其它县(市、区)以学区内交流轮岗为主。交流轮岗的主要方式为异校流动,即办离人事关系并调入交流学校,同时以相互交流和支教作为补充。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 据了解,为确保轮岗校长教师的整体水平,石市对轮岗人员的具体条件做了规定。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凡在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任期已满10年的校长、副校长,应进行轮岗交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一般最长不超过9年(不含支教时间),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应进行交流轮岗。 同时,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在任职、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骨干教师时,必须具有异校交流的工作经历。其它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的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记者 郭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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