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到户后不再向居民收取换热站运行费
换热站运行费为何还在收 家住槐中路105号电机厂家属院的张先生反映说,他们这里现在正收暖气费,要求每平方米加收1元钱,这合理吗?张先生介绍,2014年以前,该小区供暖由单位负责。自2014年起,单位不再负责该小区的供暖,由小区附近的一个换热站负责。但是,当年换热站提出要求:每平方米多加1元钱的所谓运行费。 张先生说,换热站当时解释,这部分费用主要是用来支付换热站的人工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的。2014年,该小区的居民都缴纳了这笔所谓的运行费,今年供暖都一管到户了,换热站还要这部分运行费,大家都表示不理解。 桥西区市八院宿舍的李先生和张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他们居住的市八院宿舍也就是3502家属院的14号楼。李先生介绍,该家属院内除去这一栋楼外,其他楼居住的多是3502的员工,该小区的供暖由3502工厂负责,十多年来,每年收取暖费时,该栋楼的住户都需要多缴360元的换热站运行费。同住一个小区,却受到不同的待遇,这让李先生他们都很不理解。 钟强小区的李先生缴纳每平方米一元的所谓换热站运行费也有好几年了。李先生说,以前缴也就缴了,毕竟人家说得也不算错,换热站的人工、水电都需要钱,但是今年不是一管到户了吗?为什么今年还要缴? 李先生说,负责为钟强小区供热的换热站,同时为多个小区进行供热,之前一直收取运行费,今年全市实行一管到户后,负责收费的人员提出仍要缴纳所谓的运行费,不缴纳运行费就不能缴纳取暖费,眼看着要到供暖期了,李先生等居民都很困惑和着急。 针对李先生的这个问题,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鹿华供热公司回复:钟强小区属于该公司供热区域,今冬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依旧参照市物价局文件执行。也就是居民热价22元/平方米,非居民热价31元/平方米,空置房按全额取暖费的20%收取,除此之外,供热企业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这个费用如今改由热企承担 频频曝出的所谓换热站运行费,到底是一种什么费用呢? 记者了解到,没有一管到户前,石家庄供热管理体制不顺,集中供热单位也就是供热企业管理热源、一次管网。居民小区的换热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管网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单位运行管理,部分老旧小区无产权单位和物业单位,由居委会或业委会代管。其中,换热站是热能从供热企业进入居民家庭的一个交换中心,热能在这里交换后才能进入居民家中,相当于供电的一个变电站。为此,换热站需要一定的水费、电费和人工费。此前,大部分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承担了这部分费用,多数情况下供热企业会返还给物业等部门或产权单位。但是,也有部分换热站的管理单位或个人,找不出这笔费用的来源,只能分摊到居民头上,这就是所谓的换热站运行费。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这笔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居民不该缴,但是不缴这笔钱,个别换热站就无法运转,居民也就无法正常取暖,涉及的居民前些年有的还是缴纳了。 “从2015年3月15日开始,石家庄主城区所有集中供热企业对所服务的居民小区供热管理全部实施了一管到户。”市供热管理中心主任刘文栋说,虽然一管到户后有两种管理模式,但无论是供热企业直管,还是由物业公司等部门代管,主城四区和高新区集中供热涉及一管到户的居民换热站总数为1909个(含燃气锅炉房),供热面积为11632万平方米,已全部由供热单位作为管理责任单位按照两种管理模式接管。 供热企业接管换热站后,避免了居民小区供热设施供热单位和小区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扯皮,问题难以解决的弊端,明确无论哪种管理模式,供热企业都是除居民家内自用供热设施外其他供热设施包括小区换热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管网等的管理责任单位,也就是说供热单位全面负责小区换热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管网的运行、检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这样一来,居民小区供热问题主体责任明确,只涉及供热企业和居民两个主体,物业管理等部门不再夹杂其中。小区换热站归供热单位管理,保证换热站正常运行的水费、电费、人员费等所谓的运行费,自然也都由供热企业承担,物业部门即使是代管模式,也不能再收取所谓的换热站运行费了。 供暖·问答 柜台、网银、手机银行都能缴暖气费 张先生:“暖气卡”去哪儿缴费? 答复: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暖气卡”,全称叫做供热缴费卡,跟银行卡不是一回事儿,也不具备银行卡的任何功能。为了尽可能避免捆绑收费,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开发了供热缴费卡,这张俗称“暖气卡”的卡片,主要是信息采集功能,前一段时间供热公司通过物业公司、居委会收集了居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等信息,统一录入“暖气卡”,这样居民持自己的“暖气卡”缴纳暖气费,银行代收就有了标准。 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已经收到“暖气卡”的居民,可以到以下银行缴纳暖气费,或通过有关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等缴纳。 兴业银行:市区各营业网点柜台 中信银行:市区各营业网点柜台、网银、手机银行 河北银行:市区各营业网点柜台、网银、手机银行 建设银行:网银、手机银行 交通银行:网银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市区各营业网点柜台 空置房断水断电 是迫不得已 郝先生:我是同祥城的业主,今年房子空置,缴了20%的热损费,400元断管费。谁知道还要断水,合理吗? 一女士:我是柳董庄小区的业主,我们申请了空置房,缴了20%的热损和断管费,现在还要断水断电,请问合理吗? 答复: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空置房手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断管就成为部分供热企业的无奈选择,但由此也增加了一定的费用,毕竟每次断管都需要专门组织人员、携带工具前往,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材料,产生了一定的成本,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至于怎么收,是一次收,还是两次都收,收多少,不同供热企业可能会不一样。 至于断管后再停水停电,也是供热企业或物业公司迫不得已的做法。有些新建小区是地暖供热,供热效果非常好,即使办理了空置房手续不用暖气,室内依旧温度较高,跟正常供暖差不多,为了避免办理了手续的空置房再住人,断水断电就成为有关供热企业或物业公司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还请大家多多理解。 |
关键词:供暖,一管到户,换热站,暖气,捆绑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