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台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目前,石市26家燃煤企业的65台燃煤发电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石市环保局已组织技术人员开始对其进行验收监测。 据介绍,按照“超低排放”标准,燃煤机组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三项污染物浓度,将达到每立方米分别不超过50毫克、35毫克和5毫克。 目前,石市环保局已组织技术人员对以上65台机组改造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监测,其中包括烟气参数、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以及煤质硫分、灰分、水分等监测项目。市环保专家表示,通过对燃煤发电机组外排口新建或改造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实现升级后,将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浓度,实现超低排放,这将对省会和周边地区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崔虹) |
关键词:燃煤,发电机,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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