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检察院推行“检察工作日志”效果显著
长城网石家庄11月23日讯(记者郭晶璇)石家庄市高邑县检察院自2014年推行“检察工作日志”,此项制度推行至今,干警素能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加快,全院形成了在实干中总结经验,在践行中提炼得失的良好工作氛围。 “检察工作日志”是高邑县检察院着眼于提高队伍素质而推行的管理制度,包括“院务日志”、“个人工作日志”和“科室日志”,内容包括履行职能情况、作风纪律情况、日常行为情况、自我学习情况与心得体会感悟等七大项28小项内容,涵盖业务、学习、纪律作风、集体活动以及干警八小时内外的方方面面,形成对全院工作实时状况的立体映射。 高邑县检察院通过每天记录上述三类日志,干警养成了勤于总结、善于自省的习惯,各项工作做到了天天记录,时时对照,及时查漏补缺,并为院党组对全院工作统一部署提供了决策依据。“检察工作日志”的推行使干警积累了工作的得失,科室梳理了工作头绪,机关分析得出了数据,全院上下形成了自我检查、自我分析、自我总结的工作模式,大大提升了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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