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2条重污染河流明年达标
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今年将完成石家庄滹沱河、邢台牛尾河、保定府河等12条重污染河流的综合整治,到2017年12条重污染河流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这是记者从昨天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主要指标为:全省海河、辽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47%以上和100%;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较2014年下降21个百分点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不降;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智明介绍,2016年将完成石家庄滹沱河、邢台牛尾河、保定府河等12条重污染河流的综合整治,到2017年12条重污染河流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同时,全面摸排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出台辖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自2016年起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此外,到2016年底前,所有工业园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目前仍执行一级B或二级排放标准的2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达到1级A排放标准;目前运行负荷率已达到了90%的5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市,抓紧谋划新建或扩容;抓紧研究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的规划,力争有条件的地方,在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河前,都要进行深度处理,达到更高的处理标准。 《工作方案》明确指出,石家庄、保定、唐山、廊坊等城市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于2016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到2017年底前,所有通车高速公路服务区须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和利用设施。同时,完成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建设,建成邢清、保沧、廊涿4条大型输水干渠和各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2056公里,建成90座以上水厂及配水管网。到2016年底前,剩余水厂及配水管网全部建成,受水区全部实现水源切换。 《工作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前,在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等15个重点地表水水源地建设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和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到2020年,全省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前,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此外,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自2016年起逐步开展建制镇阶梯水价改革试点。(记者 崔虹) |
关键词:重污染,达标,滹沱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