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桥西区检察院案管办充分发挥“枢纽”作用
推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 深入开展
近日,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依照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以来,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对案管工作提出了“适应新形势,创新求发展”的总体要求,并对案件评查、检务公开等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对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进一步明确了充分发挥案管在全院工作中的“枢纽”作用,重点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开展各项工作的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升办案质量。为确保“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与市检察院今年确立的“办案质量年”活动有机结合,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今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提升案件评查信息化程度,依托案件质量评查软件,做到案件随结随评。此外,进一步提升案件评查工作效果,真正发挥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综合分析,从评查中发现和总结规律性、普遍性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效能作用。 二是加强流程监控工作,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加强办案节点管控,形式日常巡查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动态监督。重点对诉讼程序违法、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超期限办案等问题进行监控,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提示、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通知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干警学习《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实行案管人员录入案卡准确无误,办案人员随办案进程不断完善案卡信息,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案卡漏填,错填现象发生,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准确。 三是加强电子卷宗系统运行,提升卷宗信息化。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电子卷宗上线运行。电子卷宗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受理的纸质卷宗原样电子化,既有效节约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将是否制作电子卷宗作为检察机关受案的必备条件。经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建立刑事案件同步移送电子卷宗,从源头上解决电子卷宗制作问题,极大减轻了工作量。案管工作人员对公安机关报送案件时提交的电子卷宗光盘进行审核后,通过电子卷宗系统上传到办案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补充材料及相关检察文书由案管办工作人员扫描入电子卷宗后移送法院。电子卷宗提高了案件流转效率,并为律师阅卷、检委会讨论案件带来极大便利。 四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检务公开实效。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促公正。出台《关于规范起诉书制作的若干意见》,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的要求和根据、页面设计、格式要求等方面对起诉书制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开展起诉书制作专项评查。建立公开法律文书专人复核机制,案管办设专人对各办案部门拟公开的法律文书严格复核把关,确保法律文书公开质量。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提交相关手续时,对案件进行绑定,交付其用户名及密码,以方便其在互联网上登录后即可查询案件进展的相关程序性信息,积极探索对相关律师和当事人家属的信息主动推送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李娟 张素娴 孟祥斐) |
关键词:桥西,检察院,办案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