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宣布失效文件的公告
河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宣布失效文件的公告。
长城网10月10日讯(记者 李全 宁晓雪)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河北省民政厅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文件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5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宣布失效文件决定做好相关文件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21号)要求,河北省民政厅对以国务院宣布失效文件为依据,清理出河北省民政厅制发的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四件,予以公告。 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民〔2011〕73号) 二、《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冀民〔2012〕107号) 三、《河北省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冀民〔2010〕32号) 四、《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民〔2009〕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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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