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敬老院将承包土地出租给他人的人员如何登记
居住在敬老院,但有承包土地,并出租给别人的人员,如何登记? 答:农村居住在敬老院主要有两种人:一种是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是子女没时间照顾,出资请人照顾。一般情况下,敬老院的老人在原居住的普查区都有住宅和承包的土地,由于在敬老院的老人年龄偏大,不容易交流,第一种老人摸底和登记时可由熟悉情况的亲属代填,住房、饮水等按敬老院情况填写,电器、手机等情况按实际拥有情况填写;第二种老人由于与子女经济未完全分开,与子女按一户登记。 |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农业普查,养老院,承包土地,普查对象 |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