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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一男子多次贩卖毒品获刑罚

长城网 作者:李忠勇 王云花 刘俐验 2016-12-01 1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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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长城网石家庄11月29日讯(李忠勇 王云花 记者 刘俐验)11月29日,记者从井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吕某多次贩卖毒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于2011年底先后分4次将冰毒卖给王某。2014年10月份,吕某又先后分4次将冰毒出售给王某某(已判刑),王某某购买后,除自己吸食外,剩余冰毒以不等价格出售给他人。今年5月31日,吕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供述了其贩卖冰毒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明知是毒品却多次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系自首,并积极接受处罚,退出违法所得,该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对吕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危害极大,吸毒不仅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腐蚀人们的灵魂,毁掉人生和家庭幸福,而且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威胁社会安定。贩毒更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国法所不容。因此,提醒广大公众一定要认清吸毒、贩毒的严重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坚决禁止参与吸毒、贩毒活动,切实做到无毒人生,健康生活。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贩卖,毒品,自首,违法,刑罚

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