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供图
长城网石家庄讯(通讯员杜彦玲)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切实履行政治担当职责,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行动的自觉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务实担当的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落实省、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排查及移送的工作要求中,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缜密部署,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及时对办案中发现的4起违法违纪线索向监察机关进行了移交。此项工作受到了石家庄市检察院陈晓明检察长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系统进行推广。河北省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在审阅省检察院扫黑办《关于对长安区院扫黑除恶工作督导情况的报告》后,作出重要批示。
长安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在保证办案进度的基础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提升办案精度、准度,他们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形成“双向交流会商”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黑恶势力案件,加强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确保做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执法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同时,加强与该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好案件起诉前各项衔接工作,在犯罪事实、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上形成一致意见,确保打得准、打得狠、不枉不纵。
据了解,为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做到依法监督,使得监督职能贯穿于立案、侦查、审判全过程。该院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对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检察长亲自办案、主管领导具体落实。长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已批捕3件12人;副检察长李新革批捕涉恶案件2件6人;副检察长董艳萍10月16日出庭支持公诉,通过整合调整办案力量和办案组织,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他们在办案中注重审查,破伞打网,通过上级检察院已向省监察委移送涉及“保护伞”线索4条,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确保扫黑和打伞同步进行。
长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强化办案督导问责和考核,严格把控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力争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每一项工作任务,为保障和谐安定的省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