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两悍匪小区楼道内强奸女子抢万元财物
近日,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在桥东区桃园镇政府院内对一批“两抢一盗”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活动,百余名群众旁听了宣判。 强贼入室抢劫还咬人 2013年5月1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黄某来到石家庄市桥东区桃园路9号恒立苑小区,顺防盗网攀爬至5楼1户内,在户内窃得670元人民币后,被该户主人刘某发现,黄某即向阳台逃跑,刘某从后面追上黄某并用胳膊勒住其脖子,黄某在挣脱过程中与刘某发生打斗,咬伤刘某的右手腕,打伤刘某颈部、前胸、背部等处,后被刘某及赶来的邻居制伏。 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00元。 仨贼配合行窃 6月8日15时许,经事先预谋,由被告人杨某一利用自制开锁工具打开石家庄市桥东区四中路某住户房间,被告人杨某二在楼外负责望风,韦某进入房间盗窃。被告人杨某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5万元;被告人杨某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5万元。 盗车贼得手“撞上”民警 5月24日20时许,被告人张某、李某来到石纺路某小区院内,由李某望风,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压力钳剪开车锁,盗窃被害人韩某津阳光牌电动自行车一辆,在离开作案现场后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2000元。 两名悍匪楼道里劫财劫色 2013年2月3日零时许,被告人苏某、赵某经事先预谋,在石家庄市桥东区某小区,采用捂嘴、言语威胁的方式,将被害人刘某强行拽至某单元消防通道内,在被告人赵某的帮助下,被告人苏某对被害人刘某实施了强奸,后二人又抢劫其现金人民币5300元及手机一部、手表一块、首饰四件、银行卡等物品。经鉴定,被抢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2946.79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追回并发还。 被告人苏某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赵某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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