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行唐:轿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车主被记12分
长城网1月15日讯(冯素琴 高立强 米伟杰)记者15日从河北行唐县公安局获悉,行唐县一司机因未按规定悬挂车号牌便驾驶轿车上路,被交警罚款200元,并一次被记12分。 1月13日上午,行唐交警在县城玉城大街与新开路十字路口设点,在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铃木轿车,沿玉城大街由东向西驶来,遂示意停车受检。 经查,该车后面悬挂有号牌,前面未悬挂号牌。当民警询问车前面为何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时,驾驶人行唐籍赵某称号牌丢失,正在补办。当民警问其是否知道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不准上路时,赵某无言以对。执勤民警当即告知赵某,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要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处罚时,赵某后悔不已。 随后,执勤民警对赵某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同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相应处罚。 |
关键词:行唐,车主,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