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去年CPI同比涨2.9% 涨幅全国居中
来自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石家庄市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在36个大中城市中与海口市并列第14位。 其中,食品价格上涨5.3%,较2012年涨幅扩大1.9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1.8%;工业品价格上涨1.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可见,食品价格上涨,仍是推动价格指数上涨的主因,相比之下2012年同期影响较大的衣着、居住类快速上涨势头减缓,影响程度减弱。 CPI前高后低,物价总水平回落 从2013年全年各月同比数据变化情况看,2月份受春节错后以及冬季降雪、雾霾天气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为全年峰值;8月份季节性因素影响加大,在鲜菜鲜果价格下降的带动下,同比上涨1.8%,涨幅较前7个月回落较大;12月份CPI同比上涨1.0%,为全年最低涨幅,主要是今年冬季我市未出现强降温和雨雪等恶劣天气,鲜菜价格与同期相比大幅下降拉动总指数回落。总体来看,除2、8和12月份物价水平波动幅度较大外,全年其他月份运行均较平稳。 价格影响因素出现结构性变化 与2012年相比,上涨较多的类别除食品涨幅有所扩大外,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类价格涨幅回落。从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影响程度看,食品价格上涨对总指数的影响程度加深,去年同期影响较大的衣着、居住类快速上涨势头减缓,影响程度减弱,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成为今年新的推动物价上涨因素。 1-12月累计,食品类价格上涨5.3%,较2012年涨幅扩大1.9个百分点,对物价总水平影响程度达59.7%,影响程度呈增大趋势。其中,粮食、肉禽及其制品、鲜菜、液体乳及乳制品是今年推动食品价格上升的主要动力。鲜菜价格受季节性影响波动较大,1-12月份累计同比上涨11.2%,影响食品类价格上涨约13.2个百分点,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约0.42个百分点,对食品价格和总指数上升的拉动仍较明显。 另外,2013年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的推动力增大,1-12月份累计上涨4.3%,影响总指数上升0.35个百分点。 翘尾因素影响程度较大 据测算,2013年翘尾因素约为2.49个百分点,较上年增加了0.68个百分点,对石市物价总水平涨幅贡献度约为85.9%,影响程度较去年的64.3%更为显著。 1-12月份累计,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6%。36个大中城市中最高的昆明市同比上涨3.9%,最低的南宁市同比上涨2.1%,与我市邻近的太原、郑州、济南分别上涨3.1%、2.8%和2.8%,我市上涨2.9%,在36个大中城市中与海口市并列第14位。 综合来看,2013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在翘尾和新涨价因素共同作用下运行平稳,年内在调控范围呈现回落态势。经测算,2014年翘尾影响明显较小,若无极端天气和政策调价因素影响,我市物价运行将保持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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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家庄,CPI,涨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