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垃圾吃官司并不是小题大做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东门步行街两名店主因往店外扫垃圾且拒不受罚,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执行。这是《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深圳首宗与文明行为有关的强制执行案件,也是全国罕见的因“乱倒垃圾”不文明行为吃官司的案例。 “垃圾不落地”活动启动以前,东门垃圾运送量日均达6吨,现在已降到0.3吨。 没有人天生就讲文明,没有严格的管理,养不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两家商铺因为“乱倒垃圾”吃官司,有人认为这样的处理有点小题大做,其实乱扔垃圾、中国式过马路等司空见惯的不文明行为难以根除,主要原因在于法治的缺失。深圳东门街道通过法律手段约束人们的不文明行为,是社会治理的一次成功尝试。《人民日报》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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