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协双月协商首场关注饮用水源保护
点滴之水,折射民生大计。4月10日,20余名水利、水务、环保、法律方面的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就修改完善《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协商建言。这是本届市政协举行的首场立法协商座谈会,也是市政协开展“双月协商”系列协商活动的开局之举。 开展“双月协商”系列协商活动,是市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实践。从今年起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协商议政活动,通过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与政府部门对口协商、专题立法协商、重点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围绕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 水对一个城市来说,是关乎生存发展的命脉,是关乎千家万户生命健康的民生大事。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问题,于200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为市民喝上放心水提供了法律保障。但该《条例》已实施了近10年,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修订《条例》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协决定以立法协商的形式,组织委员和专家对《条例》的修订建言献策。 协商座谈会气氛活跃、民主和谐,委员和专家们踊跃发言。针对部分条款的裁量标准,市政协常委卢书彦建议,缩小上下限处罚幅度,未设下限的增设处罚下限。陈怀印委员建议管理部门处理污染问题要设定一个明确的时限,使执法监管工作更具有可执行性。为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性,李大明委员建议设立“石家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日”。王利军委员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公众参与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的内容。我市地下水源属单一潜水含水层,易受到污染,为此,水质监测专家胡长荣建议保留部分准保护区。石家庄水文局总工程师王中华建议,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监测职责应在《条例》中加以明确。市委党校黄玥建议增加“建立饮用水地下水源地取水总量控制和生态补水制度”的内容,防止过量开采地下水……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认真记录,并不时与委员、专家互动交流。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郑国良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研究委员、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积极采纳吸收,使《条例》更加符合石家庄实际,更加体现民生民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如此高规格的立法协商,无论对于市政协还是市人大、市政府都是做了一道加法题。组织委员专家辅导培训、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协商讨论、报送协商成果、反馈采纳意见,环节增多了、工作量加大了,但与会各部门负责人均表示,为了确保市区百姓饮用水安全和立法的科学民主,这道加法题做得值。 市政协主席王华清表示,下一步市政协将与市人大、市政府共同研究制定立法协商的意见,明确立法协商工作的程序和方式,逐步推进立法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并探索“双月协商”活动新形式,不断提高议政建言质量,使政协的建议更精、更准、更符合省会实际,符合全市人民意愿。 |
关键词:市政协|水源|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