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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建立专项扶持资金 2017年农村土地流转率争达30%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2014-07-16 09: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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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做保障规模经营更有底气我市出台意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石家庄日报记者岳金宏

  “昨天刚看到市里的文件,这对我们家庭农场主来说真是个好消息。”深泽县爱民家庭农场的农场主王永超兴奋地说。

  日前,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意见》,提出今年市财政将拿出3000万元,设立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今后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

  意见指出,到2017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30%以上,城郊现代都市农业区域带(主城区至藁城、鹿泉、正定和栾城四组团县县城之间区域。以下同)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50%。“四个新市镇”(上庄镇、铜冶镇、冶河镇、岗上镇四个城镇化重点乡镇。以下同)农村土地流转率力争达到80%以上。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建成。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鼓励多形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我们这些种粮大户来说很重要。以前我们都是和农户签订协议,有的时候对方说反悔就反悔了,一点儿保证都没有。现在好了,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我们心里也就有底了,在地里干点儿什么也敢放手了。”元氏县种粮大户李现立感慨地说。

  近两年我市一直在探索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刚刚出台的意见中,我市明确了2014年年底前先行做好试点工作。力争到2017年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时,我市将依托省级统一建立的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健全市、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到2015年基本实现省、市、县、乡(镇)流转管理服务信息化。市设立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县、乡(镇)政府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将土地流转服务纳入基层公益服务项目。

  “我们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等方式流转土地。”市农业局负责人表示,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可以采用农户自发流转。也可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进行流转。

  同时,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一般一式5份。流转双方各持一份。报发包方和所在乡(镇)、县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各一份。并且提出,流转期限超过3年的,应分段确定流转费用或合理约定浮动比率。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新出台的意见指出,坚持政府支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凝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规模经营发展。

  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当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意见明确提出,将支持农民合作社以长期承包、季节性租赁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专业大户、种养能人、农产品经纪人、创业大学生和规模经营业主等引领创办农民合作组织。大力引导和鼓励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加快发展资金互助、农机、植保、田间管理、劳务服务等新型农民合作社。同时,将大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县、市、省、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活动,示范和引领农民合作社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规模化”发展轨道。

  近两年,由于政策的支持,我市各(市)县区都有多个家庭农场成立。此次政策将更加向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倾斜。鼓励家庭农场实施合作经营、联合经营、托管经营。提升组织化、市场化程度;支持专业大户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经营稳定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实现家庭经营的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社会资本投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力军。意见提出,要牢牢树立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优先发展农业企业的理念,鼓励社会资本依托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兴办、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流转农户承包地,建立农产品基地,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培训、同一品牌、统一销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加销一体化综合体。同时,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依法利用流转土地投资建设设施农业,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

  把都市现代农业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建设农业强市的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提出,我市将充分依靠省会城市以及组团县(市)的人才、技术、资金、信息区位优势,在土地流转、项目引进、资金扶持、工商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业企业。把城郊现代都市农业区域带建设成为集生态、安全、优质、高效、休闲游乐为一体,一、二、三产业相结合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成为我市的一个亮点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未来四年,在区域内,力争培育发展具有千亩以上规模的农业公司10家以上,引进和培育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以上,规范化农民合作社50家以上,百亩以上规模的家庭农场20家以上。

  3000万元财政资金注入 政策扶持将有真金白银

  “我现在承包着近300亩的土地,土地承包费和日常管理的费用不是个小数目。以前一遇到用钱的时候,我们都是向亲戚朋友借钱来运转,现在好了,政策明确了对于我们这些种粮大户有资金支持,我们的干劲就更足了。”李现立说。

  意见明确,2014年市财政将拿出3000万元,设立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扶持资金,今后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同时,将扩大承担农业项目范围,强化金融保险税收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扶持将有真金白银。

  市农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每年我市都会承担国家、省级的农业项目,今后在安排农业资金和农业项目时。如果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会优先安排。并逐步扩大范围,增加数量。意见指出,各级新增农业补贴资金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允许财政资金直接投向那些具有一定规模、有品牌产品、生产效益好、管理规范、利益机制好的农民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在安排农民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和创新项目时,重点扶持流转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种植业农民合作社。农机深松项目优先由经营面积500亩以上、成方连片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免费为经营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

  我市将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扩大有效抵押担保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核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积极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农用生产设备、地上设施等抵押贷款。推广保单、仓单、商标权、知识产权、股权等质押贷款。

  “种地我们都是老把式,但是经营却是一窍不通。这地越承包越多,种植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怎么管理和销售就成了问题。”赵县家庭农场主李素敏一番话,说出了不少新型经营主体的心声。

  在新出台的意见中,专门强调了如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队伍建设。将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管理艺术和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带动能力。积极开展后备人才培训,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市场指导、资金支持等措施,着力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支持。加强外部人才引进,在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创新激励机制,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专业技术人员等扎根农村,投身农业,为壮大新型农业主体发挥作用。

关键词: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农业,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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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