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检察院四项机制强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长城网讯 今年以来,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四项机制为抓手,强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使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议案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该院针对近年来新乐市信访案件高发的形势,对提请上会的拟在检察机关改变强制措施或终结诉讼的案件,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提请检委会报告中对是否有涉检信访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界定风险的等级。 二是建立检委会委员跟踪考评机制。该院建立了检察委员会委员跟庭考评机制,通过庭后组织座谈会,帮助公诉人总结庭审中的得失,进一步开拓公诉人的视野,有利于提高公诉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庭后总结,扬长补短,查找不足,可以有效提高检察机关的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检委会评查案件机制。该院检委办每季度对全院所有科室办结的案件按一定比例抽取评查,随同案卷一起发给检委会委员。每位检委会委员结合评查表,从实体、程序、引用法律条文、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评查结束后,召开案件点评会,每名检委会委员对自己审查的案卷进行点评。 四是建立检委会工作信息化机制。该院要求,凡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事件,原则上都要采用多媒体形式进行汇报。通过直观、形象、有条理的多媒体演示,使检委会委员最大限度的了解案件全貌,提高检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李月晨) |
关键词:新乐,检察院,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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