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不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申请
本报讯(首席记者 靳晓磊)近日,记者在我省首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培训会上了解到,今后凡在我市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集中登记托管,而工商部门也将不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等相关申请。 据介绍,股权登记托管是指具有公信力的托管机构接受非上市公司的委托,代替公司履行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记载并确认股东对股权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产生、变更、消失的法律行为。 业内人士指出,只有进一步完善现有股权登记托管制度,通过提升制度层次,依法赋予专业机构相关职能,建立托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和托管机构自律监管结合的双重监管体制,才能为规范的股权交易创造更加和谐的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股权管理,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维护企业、企业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风险,省政府就规范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下发了《关于规范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通知》。 其中指出,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凡在我省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应到石家庄股权交易所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变更登记。其他非上市公司,可参照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凡在石家庄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在石交所进行集中登记托管,并鼓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企业,在石交所进行股权登记托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等相关申请。 |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