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加大秸秆焚烧问责 严防严控不留死角
随着秋季秸秆禁烧阶段全面到来,邢台市严防严控,不留死角,同时加大秸秆焚烧问责力度,既进行经济处罚,还要求行政问责。 邢台市提出,秋季秸秆禁烧阶段为9月21日到11月20日。在这期间,全辖区内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玉米皮、落叶、杂草、垃圾等,并将铁路干线、高速公路沿线、国省道两侧、高压输变电线路附近等敏感区域作为重点。该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组成6个秸秆禁烧督导组,分片联系县(市、区),全天候巡回检查,24小时专人值守,即使在国庆假期和双休日也照常巡查、督导,坚决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行为。 此次禁烧行动中,该市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追究问责力度。对每出现1处焚烧现象的乡镇,罚款2万元,属地政府对包村人员予以问责。对同一乡镇发生2处焚烧现象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直至撤职。对同一县(市、区)发生3处焚烧现象的,或被国家卫星监测、被省政府督查组通报、被媒体曝光以及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约谈属地主要领导,或对其予以行政问责。 此外,该市环境保护局联合气象部门加强了对秸秆禁烧期间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遥感监测手段,发现、监控和评价禁烧情况。(通讯员赵伟华记者段丽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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