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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公告

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 2014-10-23 08: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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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营运黄标货车淘汰工作,根据《石家庄市2014年淘汰营运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1月1日前登记的柴油(黄标车)货车,即日起《道路运输证》作废。营运黄标车所有人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车辆报废淘汰手续。凡持无效《道路运输证》继续从事营运的,一律按无证非法营运查处。

  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

  2014年10月23日

关键词:运输管理处,运输,黄标车

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