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赴云南详查 为“黑户”落户
本报讯(记者郝子朔)昨日,记者自石家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该支队为解决“黑人黑户”无法正常办理社保、新农合等社会福利的问题,开设“扫黑”直通车。仅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就解决“黑户”389例,这些黑户,大都因“人口普查漏报”、“原籍户口注销”、“出生未上户口”、“智障父母产后出走”等导致。其中,该支队为在元氏县生活25年的云南女子戴素珍办理户口,便是一个典型案例。 1989年,云南姑娘戴素珍在广东佛山打工期间与李诚刚结识并结婚,后因戴素珍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和腰间盘突出,无法正常劳动,两人于1990年回到李诚刚老家——元氏县生活。戴素珍曾在原籍办理过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1987年12月31日,有效期10年。由于戴素珍夫妇对户籍政策不了解,以为有个身份证就行了,直到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失效后,戴素珍才发现其原籍户口已注销,无法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了补录户口,戴素珍于2007年、2009年两次回原籍办理未果,最后成了“黑人”。 由于没有户口和身份证,戴素珍又无法再回原籍申办户口,便无法办理新农合。随着疾病越来越重,戴素珍常年住院吃药,近期仅住院费就花了6万余元,致使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了顺利办理新农合,李诚刚找到元氏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为戴素珍在当地解决户口问题。 人口管理支队迅速组织人员,先后4次走访戴素珍本人、当地群众和村委会,全面了解情况。并远赴戴素珍原籍云南省文山县,深入当地派出所调查得知:戴素珍确实曾在当地生活,1989年离家打工后杳无音信,故已注销户口。同时,当地派出所还提供了戴素珍的原始档案及其家庭成员情况。 在掌握大量真实情况后,人口管理支队经请示省公安厅主管部门,按照“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原则,依据其本人实际生活状况,终于为戴素珍解决了户口难题。 |
关键词:黑户,户籍,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