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莫将消费变浪费
□康乾 “双11”,这个本是一群年轻人自娱自乐的“光棍节”,在电商的一手缔造下,今天已成为万众瞩目的“购物狂欢节”。从昨日凌晨开始,一场网络购物便拉开帷幕,不计其数的“网络达人”通宵达旦享受“一掷千金”的快感。据统计,仅天猫一家,“双11”交易额38分钟便突破100亿元。此种热度让笔者想到足球迷彻夜观看巴西世界杯的痴迷劲头。 不可否认,在挖掘新的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能上,“双11”是功不可没。据数据显示,去年的“双11”当天,淘宝卖出的尿不湿就可吸干6个西湖。这足以说明“双11”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但在欣喜之时,也要看到,“双11”的火爆,归根结底,还是商家“有需求要消费,没有需求创造需求也要消费”的营销策略。在一些消费者真正得到实惠,用更低的价钱买到自己喜爱的产品时,更有不少消费者,出现很多非理性的购物现象,在商家的诱惑下,不计成本去盲目购物,抢购时虽然够爽够刺激,但事后却发现一时的冲动换来的却是一堆无用之物,浪费的不仅是金钱,更是宝贵的资源。比如,据媒体报道,去年宁波就有一对小夫妻,因为妻子“双11”盲目网购了2万元的商品,丈夫一气之下跑到法院起诉离婚。 俗话说,有钱不买半年闲,我们欢迎“双11”,但更要倡导“理性消费”。首先,要按能力消费,根据个人的收入和家庭正常开支来确定购买物品的价位,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超负荷消费,而影响个人和家庭生活。其次,要按需消费,根据个人需求,缺什么,去选购什么,不被便宜“遮望眼”,崇尚勤俭节约,抵制铺张浪费。与此同时,在消费之时,更要擦亮双眼,提高分辨能力,看清一些不良商家所谓“折扣”背后的“猫腻”。如此,才能在“双11”既得实惠,又不浪费。 |
关键词:消费,需求,双11 |